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2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9
实施时间: 2000-7-19
失效时间: 2007-8-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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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11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加强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是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涉及环节多,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局要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各部门的分工原则,划分计会部门、征收部门(指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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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