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定分保业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寿发[1996]28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发文时间: 1996-11-5
实施时间: 1996-11-5
法规类型: 寿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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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武汉、成都、南京、广州、济南、杭州市分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205号文件《关于法定再保险业务问题的批复》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人身险法定分保业务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总公司研究制定了《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定分保业务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分公司应根据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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