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1]13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12
实施时间: 2001-6-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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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增值税纳税人,包括2000年底以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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