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4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8
实施时间: 2006-1-1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8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三期)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5]2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是由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及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于1993年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美元,投资总额4800万美元,经营期限20年,主要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2002年为了扩建2X135MW机组二期工程,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2]573号)批准同意增资,注册资本增至6815万美元,该追加投资部分所得已经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