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10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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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促进涉外税务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经验、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审计技术和税务审计特点,制定了《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审计规程》),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9]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实施《审计规程》的基本要求。
  (一)《审计规程)是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总体要求下,规定了对企业实施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即通过对企业申报资料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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