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仪化东丽聚酯薄膜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8
实施时间: 2005-12-2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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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扬州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仪化东丽聚酯薄膜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扬国税发[2005]3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仪化东丽聚酯薄膜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石化仪化集团公司与日本东丽株式会社于2001年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投资总额4004.1万美元,经营期限30年,主要生产聚酯薄膜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公司追加投资,2002年9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2]870号)批准同意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360万美元,投资总额由4004.1万美元增加到8792.2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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