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纳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12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4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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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今年以来按照扁平化管理、专业化经营的统一要求,改变了原有的省、市、县三级管理经营体制,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一级核算。为了适应该公司经营体制的变化并规范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增值税核算及申报管理,同时考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的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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