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20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31
实施时间: 2005-5-3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1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5]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是由英属维尔京群岛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于1995年12月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投资总额166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主要生产销售以原料药、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为主的药品及保健品。公司拥有三个原料药车间、一个粉针剂车间、一个固型剂车间,2001年进入获利年度,当年企业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同年公司为了扩大原料药、粉针剂和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