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18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18
实施时间: 2005-5-1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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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5]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是由开曼群岛彩晶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经营地为苏州昆山出口加工区,注册资本210万美元,投资总额4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主要生产、研发数字式处理单元、影像输入处理系统等相关产品及其软件和零部件。2003年3月该公司决定扩大投资规模,同月经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经开资[2003]字第225号)批准同意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720万美元,投资总额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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