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21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7
实施时间: 2005-6-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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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行业参数,全面提升我省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纳税评估的对象: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二、纳税评估指标采集要求
  1、样本抽取方法: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财务核算健全、纳税信誉较好的企业作为样本企业,同时兼顾不同类型的楼盘。各单位样本总数不得低于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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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表1:2002-2004年度房地产企业纳税评估指标采集表.doc    
附表2: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统计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