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省国税系统指定企业印制普通发票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23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17
实施时间: 2005-6-1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0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121号)的规定,省局将于近期开展2005年度全省国税系统指定企业印制普通发票的行政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的范围和形式:
  以招标的形式,在现有的定点印刷企业中重新确定2005年度全省国税系统定点印制普通发票的企业。现有的定点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