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26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1
实施时间: 2005-7-2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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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申请享受能源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请示》(盐国税发[2005]71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5]613号批复如下:
  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是2001年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热电联产并销售电力蒸汽等能源产品,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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