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38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30
实施时间: 2005-11-3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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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镇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增资部分单独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请示》(镇国税发[2005]2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是由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镇江市金达工贸公司于1997年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60757万美元,投资总额18227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主要从事各类纸张、纸板、纸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上述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公司为了增设纸机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2003年1月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2003]105号)批准同意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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