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2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31
实施时间: 2000-1-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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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为了适应我市国税系统经费管理工作的需要,并结合我市国税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1.我市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系统财务管理统一由市局负责。
  2.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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