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上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提取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所[2000]8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8
实施时间: 2000-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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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上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提取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9]9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请依照执行。
  一、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按照本《通知》规定数额并依据《关于办理1999年度北京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银管发[1999]632号)中明确的经费来源向中国人民银行缴纳管理费。
  三、2000年度起,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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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市局补充意见部分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