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从星宇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取得的贷款利息免征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40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2
实施时间: 2005-12-12
法规类型: 银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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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韩国进出口银行取得星宇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请示》(锡国税发〔2005〕103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5]931号批复如下:
  2004年6月,星宇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与韩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两笔贷款协议,贷款金额分别为40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LIBOR+1.21%。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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