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管推进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工农[2010]2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14
实施时间: 2010-1-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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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级神农架林区物价局,试点县(市、区)物价局: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试点县(市、区)将从1月3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规范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的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省内试点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按照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下同),实行零差率销售;暂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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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价工农[2010]21号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