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05]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5
实施时间: 2005-4-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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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第一条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中“本期应交增值税额”不含清理以前年度欠税和查补以前年度税额的增值税累计额,且没有抵扣本期固定资产进项税,应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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