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8]1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8
实施时间: 2008-1-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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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确保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由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刷。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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