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3]18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2
实施时间: 2003-8-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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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以下简称德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国税机关要做好防伪税控发票发售系统发售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从事发票发售工作。发售岗位人员发售发票时,要对录入的发票代码、号码与纸质发票认真核对,并按日备份录入信息,确保电子信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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