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1]4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31
实施时间: 2001-5-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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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7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地方税务局要积极与当地国家税务局进行协调,对地方税务局负责所得税征管的典当企业,要认真办理有关征管资料的交接工作,并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对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工作的典当企业,其所得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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