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3]1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1-6
实施时间: 2003-1-6
失效时间: 2003-12-22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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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现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2001年修订稿)修订如下:
  一、年度报告摘要的披露格式变更为表格形式,并据此制订《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格式》,作为《年报准则》(2002年修订)附件二。
  二、对《年报准则》(2001年修订稿)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一)第七条“公司年度报告的全文应按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编制,年度报告摘要按本准则第三章要求编制。”改为:&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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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已被如下法规修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证监公司字[2003]56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3-12-22
实施时间:2003-12-22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
发文文号:证监法律字[2005]3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5-4-4
实施时间:20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