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20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7
实施时间: 2004-6-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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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冀国税函[2004]251号)要求,同意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03年度向其所属企业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六处收取总机构管理费16万元,其中集团公司收取4万元;总公司收取12万元。所属企业在标准以内上缴的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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