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昆山尼塞拉电子器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26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30
实施时间: 2004-7-3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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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昆山尼塞拉电子器材有限公司申请享受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4】1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昆山尼塞拉电子器材有限公司系日本陶瓷株式会社于1995年在昆山投资举办的外资企业,设立时公司注册资金30.5亿日元(折合2731万美元),2000年经苏外经贸资字1071号批复同意该公司追加投资,注册资本增加到67亿日元(折合7114万美元),经昆公信验字(2001)第215号验证,至2001年5月21日公司实收资本67亿日元已全部到位。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变压器、传感器、铁氧体产品、陶瓷部件等电子零件;相关产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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