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4]15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3
实施时间: 2004-9-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8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5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再强调以下几点,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按总局和省局要求落实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脱钩、财务脱钩、职能脱钩、名称脱钩、办公地点脱钩。凡未按上述“五脱钩”要求与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或明税暗不脱、指定代理、强制代理、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一经查实,追究其有关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