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预[2002]9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
实施时间: 2002-1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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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直属单位、省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厦门不发):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县财政体制的通知》(闽政[2002)4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体制调整后地方级财政收入划分及收支基数按定办法的通知》(闽财预[2002]88号),为做好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下同)征收、划分、报解、入库和调库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级次及缴库办法
  1、金融保险及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营业税,烟草、高速公路、省电力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企业所得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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