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烟草商业流通体制改革后烟草企业实行统一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预[2003]8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3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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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我省烟草商业企业实行流通体制改革,撤销县级烟草公司并取消其企业法人资格,与上属的市级烟草分公司合并,改为市级烟草分公司的分支机构一一县级营销部,主要进行访销和送货,不再具有独立会计核算职能。市级烟草分公司为企业法人,与所属分支机构实行微机联网,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改制后,我省烟草公司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下设11个市级烟草分公司,分别为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烟草分公司。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后,县以下不再设置会计核算机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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