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证年检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会[2001]2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1-9-11
实施时间: 2001-9-1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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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主管部门,中央在湘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会计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湘单位、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及个体工商户,以及我省所属境外机构和企业组织持有会计证的在岗会计人员均属年检对象。
  二、年检时间年检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1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方式
  1、省属和中央在湘单位由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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