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草商业企业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5]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6
实施时间: 2005-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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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不发厦门):
  为支持我省烟草公司以“减少管理层次和利益主体,节约运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组织结构扁平化,增强行业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主要内容的商业流通体制改革,2004年5月,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烟草商业流通体制改革后烟草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闽财税[2004]25号)。近接部分地区反映一些有关烟草商业企业统一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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