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办发[2004]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4-11-11
实施时间: 2004-11-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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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依法进行涉税公告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职责,也是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和规范涉税公告工作,对进一步加快税收执法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保障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税务机关的涉税公告行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涉税公告作为税法宣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让广大纳税人知晓涉税公告的内容,了解各项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进而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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