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4]50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26
实施时间: 2004-10-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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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全国征管工作会议和全国流转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重要意义,将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做为增值税税种管理和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来抓。
  在今年总局先后召开的全国征管工作会议和流转税工作会议上,总局领导对纳税评估工作都做了深入阐述和全面部署,明确指出纳税评估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开展对企业的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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