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4]20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8
实施时间: 2004-10-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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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就是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强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纳税评估,加强协调配合,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实现税源管理的精确计划、决策、控制、考核,增强税源控管能力,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切实解决税源管理中“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等诸多问题,最终实现征管质量和管理效能的全面提高。现结合我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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