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4]3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30
实施时间: 2004-6-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欠税内部监控管理的通知》(闽国税发[2003]291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欠税数据清理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函[2004]200号)的要求贯彻执行。省局将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专项管理办法下发各地。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