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4]9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1
实施时间: 2004-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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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6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业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坚决执行起征点调整政策和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广应用漳州市、福州市国家税务局计算机定额核定软件,实行“阳光作业”、“阳光定税”。
  二、福州台农服装城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全国45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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