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4]1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9
实施时间: 2004-1-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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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为《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列举的除“烟叶”、“原木”以外的所有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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