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提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质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4]1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8
实施时间: 2004-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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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实行近半年以来,增值税管理和纳税服务质量获得了“双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优化的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从2004年2月起推行“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模式,提高质量。目前,我省已成为全国防伪税控系统网络化运行少数几个省份之一,CTAIS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报税认证卡已基本配备到位,而且近半年运行也积累了一定经验,省局决定优化“一窗式”管理模式,全面实行“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各地应在2004年2月15日前完成推行工作。“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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