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6]4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20
实施时间: 2006-3-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6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税务培训中心,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4月份,全国税务系统将开展第1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税收宣传月工作,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内容,切实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今年是实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