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6]9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31
实施时间: 2006-5-3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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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由省局统一印制,请各地测算2006年下半年的需用量,并于6月10日前将需用量报省局FTP服务器:流转税/up/消费税/《证明单》需用量。《〈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领用申请》、《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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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