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6]10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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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应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以下简称“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广大国税干部和纳税人、中介服务机构学习新申报表,了解掌握修订申报表的重要意义及新申报表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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