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10]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5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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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2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贯彻全国所得税工作视频会议相关精神,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国际税收相关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汇缴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体现,也是对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和日常征管水平的检验。2009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各项配套政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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