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8]11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1
实施时间: 2008-7-11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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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省局按照总局第二批清理公布的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对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全文或部分条款已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件、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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