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5]10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7
实施时间: 2005-5-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4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5]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