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3]27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28
实施时间: 2003-11-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8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设区市局专业局,省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要求,现将我省具体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配合。
  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税收管理“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内容,深刻领会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指定一位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和各岗位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