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3]21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9
实施时间: 2003-9-19
失效时间: 2009-1-2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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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省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管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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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国税发[2009]13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21
实施时间:200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