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3]29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8
实施时间: 2003-7-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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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6号)精神,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管理工作流程的改进,推行增值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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