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1]7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7
实施时间: 2001-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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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现将建立湖南省重点税源户管理台帐和报送《湖南省地方税收重点税源户纳税情况月报表》(以下简称“重点税源月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对象
  凡年(暂以2000年为标准)缴纳地方各项收入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纳税户,各地均应纳入重点税源管理,逐级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台帐,并编制“重点税源月报表”上报省局。
  二、管理程序
  (一)各地按月分户编制《重点税源户纳税情况调查表》(表式附后)(以下简称“重点税源调查表”),逐级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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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