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资格审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3]8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8
实施时间: 2003-1-1
失效时间: 2009-1-2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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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民政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管理,规范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扶持残疾人就业安置,根据国税发[1994]155号通知精神,现将民政福利企业审批和民政福利企业“先征后返”资格认定明确如下:
  一、民政福利企业的审批和民政福利企业“先征后返”的资格认定由民政部门和国税部门分别办理。
  (一)民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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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国税发[2009]13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21
实施时间:2009-1-2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1-15
实施时间:20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