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核定及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02]6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12-27
实施时间: 2002-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6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以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