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5]25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30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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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了强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解决当前各地在开展审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9号)、《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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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方法、废旧物资审核检查方法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5
实施时间:2011-10-25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