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2]29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12
实施时间: 2002-8-1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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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期,我省部分税务机关询问有关涉外税收政策执行中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税务机关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处理问题
  经税务机关审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论调整后企业是否盈利,均应按企业适用的税率和征管法规定的处罚标准计算确定处罚数额,据以处罚。
  经税务机关调整后,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若干办法》(闽国税外[1997]00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停止执行。
  二、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白条的税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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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一款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国税函[2004]247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4-5-21
实施时间:2004-5-2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国税发[2007]125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30
实施时间:2007-7-30